日期:2023-02-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招聘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法务的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城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需招聘三亚吉阳区司法局法务人员,岗位要求及薪酬福利待遇分别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

专业

岗位要求

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法务岗位

1

法学专业

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胜任正常法务工作;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31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8.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其中获得法学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放宽至一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8000/月(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4月-10月)300元/月高温补贴。

四、岗位职责

聘用的法务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及国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由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派遣方式到吉阳区司法局工作,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同等的管理考勤制度,不安排住房,工作日提供午餐。从事岗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决策实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社会问题,进行研究、论证、评估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2.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3.对在对外交往、经济项目谈判、招商引资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对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或修订,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4.协助处理化解群体性、突发性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信访接待、信访案件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5.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

6.起草、修改、审核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7.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

6.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业务水平的资料文件(包括本人有代表性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办案小结、案例分析、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有意向人员将以上所需材料投递到邮箱527883409@qq.com

如果有合适人员,我司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招满即止。

联系电话:1828985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