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1名,法律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司法行政事业,自愿专职从事政府法治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法律顾问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6.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7.健康状况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对报考本岗位另有禁止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1名,储备法律顾问3名;招聘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助理4名,储备法律助理1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如《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助理岗位表》(附件1)所示。
(二)待遇
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法律助理标准执行,具体面议。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享受工会会员相关待遇,包工作午餐,其他食宿自理,周末双休。
四、报名程序及招聘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有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4.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12月11日09:00—12月18日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5.报名网站链接: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003进入报名专区,按照网站提示操作进行报名。
6.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上传要求:以下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原件备验):
(1)《 2023年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助理报名表》(附件2)附带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数码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电子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诚信承诺书(附件3),含本人签名;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3年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政府法律顾问专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助理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023年12月1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准时关闭。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办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5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须加试。
注意事项: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招聘信息全程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的信息,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错失应考机会的,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2)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2023年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助理岗位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诚信承诺书、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不全,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
(4)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的,后果自负。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储备库管理
按照考试成绩,除被录用的人员外,法律顾问岗位排名前3名的考生、法律助理排名前12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纳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法律助理储备库。在法律顾问、法律助理出现空缺时,由市司法局从储备库中按排名补充录用为法律顾问或法律助理,法律顾问、法律助理储备库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储备人员资格自动失效。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19260,0898-88363733
监督电话:0898-8827234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 0898-66738760
附件: